为进一步促进各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,中心桥煤矿纪委出台十条规定严肃安全纪律,确保安全目标实现。
十条规定即:工作弄虚作假、阳奉阴违者;违章指挥或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者; 较重及以上违章者;违章作业造成自己或他人受伤或事故的责任者;现场不制止违章行为造成事故的责任者;现场跟班不履职月度内发生2起办理工伤、2条Ⅰ类隐患、2起特别严重违章和2次被动停产的责任者;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问题倒查责任被处理2次/月的责任者;各种指标连续2月被考核问责的责任者;季度内安全履职测评两次不合格者;违反公司安全禁令的责任者。
与此同时,该矿纪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,坚持点、线、面相结合,开展“四整四反”安全专题民主生活会列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,员工安全培训及廉洁教育,安全经费保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;开展对今年以来在安全生产中的违章行为处理是否到位进行监督;对各级管理下井带班、值班驻守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,通过强力的履职监督,倒逼责任落实,抓好“基层、基础、基本功”建设,打通贯彻落实上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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